政策必读
受疫情形势影响,如您需要参加线上国际会议,并申请报销会议费、注册费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此类任务必须按照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报批,国际处将出具《任务批件》。否则,会造成未履行报批手续参会而无法报销会议相关费用情况。
其他常规注意事项:
(1) 申报受理时限:原则上出访1个国家(或地区)应提前45天申报;出访2-3个国家(或地区)、出访1个国家(或地区)但涉及美国、南美国家,应提前90天申报;出访申根国家,应提前60天申报。持有出访国家有效签证或参加外单位组团不需办理签证的,可适当缩减申报时限。
(2) 不得随意变更出访任务:因公出访团组应严格按照任务批件执行出访任务,不得随意变更出访时间(延迟出访、增减出访天数、延期回国)和出访人员(增减人数、变更人员),不得随意取消出访任务。如确因突发不可抗情况需变更,应第一时间提交说明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至国际处,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北京市外办审批通过后方可变更。
(3) 红眼航班:因乘坐凌晨航班且于0点之前出关,造成出境日期提前1天,应于出访任务结束后第一时间向派出单位提交书面说明并附机票行程单,由国际处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向市外办提交说明函报备。
(4) 因公证照:因公出访任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需由派出单位指定负责人(一般为外事秘书)将因公证照交还至国际处集中保管。
(5) 出访总结:因公出访团组应于出访任务结束后20日内提交工作总结至派出单位并进行事后公示(请各位老师认真总结,总结提交后将发布在理学院官网)。
(6) 回国后报销:报销手续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确认件,赴台任务批件)复印件(原件在所在单位外事部门)、因公出国审批表复印件(原件在国际处)、因公证照首页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等。出访人员应在出访前办理审批手续,严禁未获得任务批件执行因公出访任务。未办理因公出访审批手续回国后不予补办,不予报销相关出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