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及明确责任区、责任人的通知
各学院及实验室: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校、院、实验室三级管理,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落实到室,责任落实到人的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在学校保卫处与学院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的基础上,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请各学院完成与本学院实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明确责任区、责任人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5月25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模板见附件一)复印件及“实验室安全责任区及责任人确认单”(纸版及电子版)交到国有资产管理处。
注:各学院与实验室签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可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进行补充完善。
2、填报“实验室安全责任区及责任人确认单”(见附件二),各实验室(乙方)安全责任人须签字确认本实验室安全责任区各房间是否准确,各房间安全责任人须签字确认本人所负责安全的房间。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51682716,邮箱:smli@bjtu.edu.cn
附件一:《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附件二 :实验室安全责任区及责任人确认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