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度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代偿范围及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对象为2023年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通过生源地县级武装部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也符合补偿代偿范围,请相关同学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2.退役复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对象为2021年入伍2023年春季与秋季复学的学生。
3.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对象为招收为士官的应届毕业生,士官为志愿兵,包括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4.退役士兵:实行学费减免。资助对象为通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并到校报到学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二、报送要求
详细通知请同学们查看附件,请符合要求的同学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于10月11日下班前将材料交至七教7207。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3年9月28日